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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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国务院决定,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下简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简称《意见》,下同),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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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政策体系 中等职业学校 高等职业学校 本科高校 人民政府 江西省 六中全会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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