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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2005年10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摘    要: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财产保全和执行的司法强制措施的豁免;但是,外国中央银行或者其所属国政府书面放弃豁免的或者指定用于财产保全和执行的财产除外。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司法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  中央银行  豁免  外国  会议通  书面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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