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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以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之关系为视角
引用本文:谭闽.论我国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以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之关系为视角[J].延边党校学报,2013(5):82-85.
作者姓名:谭闽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摘    要:我国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的建构必须注意其与诉讼程序的关系。一是,明确非讼事件与诉讼事件的界分,以确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的受理范围;二是,正确理解程序中存在的法理交错适用情形;三是,处理好其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第一是在程序启动上应尊重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第二是在案件不适宜适用非讼程序审理,法院裁定驳回申请时,若申请人不反对,案件则应自动转入诉讼程序审理。

关 键 词:担保物权  非讼程序  法理交错适用  程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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