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电子错误立法分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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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晓琬.人为电子错误立法分类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3(10):269-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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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晓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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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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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网络环境下,欠缺一套完整的电子纠错机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电子商务的纠纷.本文电子错误的性质分析,引用美国合同法的概念,建议对因出卖方的手写错误,合同可以根据显失公平而撤销;错误方如果是消费者,对于没有提供纠错机会的交易平台,消费者可以以显失公平而提出抗辩;对于认识错误,消费者可以基于重大误解给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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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为电子错误 重大误解 电子购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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