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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为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
摘    要:蚌埠在全市村级党组织中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以来,逐步形成农村无职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监督的有效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截至目前,全市近3万名农村无职党员先后上岗履责,占全市农村无职党员的2/3以上,实现了“有岗有位,有位有为”的目标。在活动中,蚌埠采取“三型四类二十岗”的做法,为无职党员设置了村务监督、公共事务、经济发展、民主建设四大类20个岗位。村党组织根据党员自荐、互荐情况,依据党员个人素质、特长爱好,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择优选配,人选确定后,由党支部与上岗党员签订责任书,

关 键 词:新农村建设  无职党员  设岗定责  蚌埠市  安徽省  村级党组织  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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