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是否有权实施行政处罚——北京鹤鸣饭庄诉中国银行北京市东城区支行扣款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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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会方.商业银行是否有权实施行政处罚——北京鹤鸣饭庄诉中国银行北京市东城区支行扣款纠纷案[J].判例与研究,2006(1):4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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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会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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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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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案原告因其所开具的转账支票中出票人印章与预留银行的印章不符,而被作为商业银行的被告扣划1000元人民币,原告为此起诉至法院,诉请确认被告扣款行为违法,并责令返还所扣款项本息。而同一个受诉法院先后以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和上诉。本文着重探讨了商业银行是否有权实施行政处罚,并尖锐地指出了受诉法院作出的令人费解的裁判的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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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 行政处罚 城区支行 北京市 纠纷案 饭庄 受诉法院 受案范围 转账支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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