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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对雇工因工伤亡概不负责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摘    要:案情介绍]1994年12月,黄中林等10人与某煤矿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黄中林等人为煤矿到井下采煤,只要按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每月工资600元,合同有效期2年,从1995年1月到1996年12月;如果在合同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不论什么原因,煤矿概不负责,即使发生伤亡,也全由雇工个人负责。在签订合同时,曾有人对意外事故概不负责提出异议,煤矿有关人员回答说:“想舒服就别到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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