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与融合:欧陆民法与英美民法的新趋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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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志龙,刘世安.协调与融合:欧陆民法与英美民法的新趋向[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19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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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志龙 刘世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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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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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民法伴随着商品经济而产生,又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完善。欧陆民法与英美民法分别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的代表,研究两者的特点、差别,及其发展趋势,对于建设我国的民法和经济法,对于顺利发展对外经济交往,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法学家们对欧陆民法与英美民法的比较研究,发现它们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大了,区别点从三、四个增加到七、八个,而且还有增加的趋势。这种研究虽有助于我们认识资产阶级国家民法的本质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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