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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使用复印的文件检材和样本
引用本文:李永泰.慎重使用复印的文件检材和样本[J].刑事技术,1994(2).
作者姓名:李永泰
作者单位:江苏省建湖县公安局 224700
摘    要:随着复印机的普遍使用,文件检验中送检者提供的经复印的文件检材和文件样本也逐渐增多。虽然复印件与文件原件内容一致,大多数复印文件并不失其检验条件,但也不乏因文件经复印发生局部变化而导致检验困难,甚至易使检验结论发生错误。因此,在实际检验中,应慎重地接收使用文件检材或样本的复印件,除非无法获取文件原件者外。这是因为:(1)文件物征的复印件与原件相比,会出现外观上的多种自然改变,干扰鉴定者对文件物证具体特征的掌握、认识甚至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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