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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业重新出现的利弊及其法律对策
引用本文:
朱愚.典当业重新出现的利弊及其法律对策[J].现代法学,1990(1).
作者姓名:
朱愚
摘 要:
<正> 在旧中国,当铺因巧取豪夺、高利盘剥出典人,已声名狼藉,劳动群众深恶痛绝。全国解放后,当铺同妓院、赌场等一起被取缔。在我国社会性质被确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后,当铺又重新出现了。1987年12月在四川省成都市成立了第一家典当商行,到88年底,全国已有200多家典当企业,而且随着商品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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