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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引用本文:高贵君,马岩,李静然.《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J].人民司法,2012(17):16-22.
作者姓名:高贵君  马岩  李静然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为进一步从源头上惩治毒品犯罪,遏制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制造毒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2年6月1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2〕12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司法实践中准确理解和适用,现就《意见》的制定背景、指导思想、起草思路及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关 键 词:麻黄碱  复方制剂  走私制毒物品罪  非法买卖  毒品犯罪  制造毒品罪  刑事案件  走私普通货物  适用法律  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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