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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轻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区公共交通工具的实施意见》解读
摘    要:正一、起草背景2011年11月,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二十条关于"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地铁等交通工具"的规定,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残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关于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意见》(甬政办发2011]93号),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至二级重度残疾人实行免费乘坐市区公共汽车的优待政策,2014年轨道交通开通也实施了该政策。根据第二次全国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共有各类残疾人36.6万残疾人,其中持证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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