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珍贵、黄文章职务侵占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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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诉机关: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珍贵,男,23岁,福建省莆田市人,原系福建省厦门市象屿储运有限公司门岗,1999年6月4日被逮捕。 辩护人:杜德海,福建省厦门天翼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黄文章,男,30岁,福建省龙海市人,原系福建省厦门市象屿胜狮货柜有限公司初验员,1999年6月4日被逮捕。 辩护人:李明全,福建省厦门建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珍贵、黄文章犯贪污罪,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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