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警务供给的现代定位——以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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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建刚.浅论警务供给的现代定位——以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为视角[J].公安研究,2014(9):8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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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建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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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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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警察作为提供公共安全和警务服务的主体,长期以来未能严格区分其执法性职能和社会服务性工作,警务实际运行中非核心工作过多,占用大量本应用于核心职能开展的警力。正确界定公共警务的职能,把长期以来由警察机构垄断的保护性警务服务,从警察职能中剥离一部分让渡给市场、社会去完成。对那些涉及打击犯罪的刑事执法和强制措施,警察应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坚决地掌握和控制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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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务供给 现代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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