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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项目教学法在警察培训中的应用——以法学课教学为例
引用本文:张俊霞,万政伟.论项目教学法在警察培训中的应用——以法学课教学为例[J].公安学刊,2014(6):94-98.
作者姓名:张俊霞  万政伟
作者单位: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310053
摘    要:项目教学法,是通过师生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达到教学目的一种教学模式。项目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相比的特点是:开放性、实践性、主动性和多样性,其最大优势就是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学习为积极学习,充分激发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警察职业培训与普通学历教育相比更适于项目教学法的应用。在警察培训的法学课教学中,项目教学法更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项目教学法在实际应用中应坚持贴近实战、能力为本、问题导向、深度参与的原则,充分重视项目研发、项目教学流程设计和项目考核等环节。

关 键 词:项目教学法  警察培训  法学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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