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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再就业可免交的费用
摘    要:国家计委下发了《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坚决取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收取的各项费用。取消的收费主要包括:一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微机管理费、文明经营保证金、过塑费、执照框费、名称查询费;税务部门收取的购领发票IC卡费、发票购领手折(册)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收取的占道许可证工本费;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收取的房屋租赁工本费;城市管委会收取的门前五包责任制工本费等。

关 键 词:下岗职工  再就业工作  就业优惠政策  劳动合同  管理费  登记费  证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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