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徇私枉法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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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建清.试论徇私枉法罪[J].法学论坛,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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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建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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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嘉应大学政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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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从枉法与徇私两个方面对徇私枉法罪的基本构成予以剖析,提出新刑法所规定的枉法追诉裁判行为是本罪客观方面的基本特征,徇私徇情是本罪主观方面的犯罪动机,并且具有犯罪构成要件的意义。本文认为,刑法第399条第1款关于本罪行为特征的规定存在着明显的疏漏;关于徇私徇情的规定应予以删除;本罪罪名应当更改为“枉法追诉裁判罪”。此外,对于实施枉法追诉裁判行为,同时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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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枉法追诉裁判 徇私徇情 数罪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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