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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徇私枉法罪
引用本文:陈建清.试论徇私枉法罪[J].法学论坛,1999(1).
作者姓名:陈建清
作者单位:嘉应大学政法系
摘    要:本文从枉法与徇私两个方面对徇私枉法罪的基本构成予以剖析,提出新刑法所规定的枉法追诉裁判行为是本罪客观方面的基本特征,徇私徇情是本罪主观方面的犯罪动机,并且具有犯罪构成要件的意义。本文认为,刑法第399条第1款关于本罪行为特征的规定存在着明显的疏漏;关于徇私徇情的规定应予以删除;本罪罪名应当更改为“枉法追诉裁判罪”。此外,对于实施枉法追诉裁判行为,同时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关 键 词:枉法追诉裁判  徇私徇情  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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