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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的协同发展北大核心CSSCI
引用本文:董树彬.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的协同发展北大核心CSSCI[J].理论探讨,2015(6):32-36.
作者姓名:董树彬
作者单位:1.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3001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研究"(13CDJ00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农村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建构研究"(15BKS042);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中国政党与协商民主"(2015FRGG10);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2014T70276)阶段性成果
摘    要:中国先有协商民主,后有选举民主,全国人大召开后,人民政协继续存在,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长期共存、相辅相成、协同发展,从而构成了独具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的协同发展,既能发挥各自优势,又能弥补各自不足。推进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协同发展,能够实现刚性民主与柔性民主的相得益彰,能够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同部分群众特殊利益的完美结合,能够确保人民既有充分投票的权利又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从而真正实现人民民主。

关 键 词:人大  选举民主  政协  协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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