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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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粤药监规〔2023〕1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已于2022年12月30日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2023年5月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含原料药登记人,以下简称持有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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