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案看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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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雅莉,轩辕文河.从本案看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J].人民司法,1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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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雅莉 轩辕文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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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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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本案看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刘雅莉轩辕文河赵某与葛某合伙出资购买了一辆天津产大发客货两用汽车。购车的当日,两人便征得原告某包装厂的同意,以该厂为投保人向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投保,赵、葛交付保险费1502元,并注明该车为“自用”。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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