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应忽视被害人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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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海欧.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应忽视被害人权利[J].天津检察,2008(1):4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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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海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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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汉沽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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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确立了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意见》中所确定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追求的最终目标就是有效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但同时我们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主体刑事犯罪中的受害人。如去年我院受理的案件中,有140件的被害人以多种形式出现在案件里:有一案一名被害人的,有一案数名、甚至数十名被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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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司法政策 被害人权利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不和谐因素 检察工作 《意见》 减少犯罪 刑事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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