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内地(祖国大陆)高等学校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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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报名 (一)资格 1.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 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 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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