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相邻权的定位 |
| |
引用本文: | 杨会.不动产相邻权的定位[J].长白学刊,2007(3):69-73. |
| |
作者姓名: | 杨会 |
| |
作者单位: |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87 |
| |
基金项目: | 本文系天津师范大学青年基金项目(项目批号为53WN69)的成果之一。 |
| |
摘 要: | 不动产相邻权是物权法中一个重要的制度,对于其定位,尤为重要;不动产相邻权的适用主体不仅包括不动产所有权人还包括不动产使用权人;不动产相邻权的本源并非不动产所有权,而是不动产使用权;不动产相邻权在物权法中的位置应当被规定在“物权客体——不动产”中。
|
关 键 词: | 不动产相邻权 适用主体 本源 位置 |
文章编号: | 1003-5478(2007)03-0069-05 |
修稿时间: | 2007年1月19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