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批复
摘 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时效如何计算的请示》(川高法2012]4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予以受理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
关 键 词:
最高人民法院
仲裁时效
人事争议
时效期间
批复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