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s Legal Cultural Traditions and Modern Rule of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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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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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传统社会未将自由与权利概念化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人无自由与权利。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在整体上应当被改造、被置换,但并不意味着古人积累的技术智慧与程序艺术不可被承继,更不意味着支撑法文化传统的基于人性又反映中国文化特质的原则可以被抛弃。中国文化传统仍然是我们探讨中国现代法治的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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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传统 现代法治 天人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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