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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不再理原则初探——兼谈民诉法有关规定之理解
引用本文:李忠强,黄旭能.一事不再理原则初探——兼谈民诉法有关规定之理解[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1,3(1):73-74.
作者姓名:李忠强  黄旭能
作者单位:1. 西南政法大学
2.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一事不再理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原则,它作为人民法院对起诉立案审查时的例外,对于立案审查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试对该原则结合我国法务之规定作一探析.

关 键 词:  一事不再理  既判力
文章编号:1008-4355(2001)01-0073-02
修稿时间:1999年3月2日

On the Principle" not Twice for the Same Case”in the Civil Procedural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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