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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打击有组织犯罪中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
引用本文:胡隽.论我国打击有组织犯罪中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7(3).
作者姓名:胡隽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    要:当前,我国在打击有组织犯罪中缺乏保护证人的专门性规定,证人保护制度在保护证人的机构、对象、内容和手段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打击有组织犯罪中强化证人保护制度,既是我国打击日益猖獗的有组织犯罪的现实需要,又是贯彻《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要求的必然选择。对此,我们应以《公约》的规定为指导,借鉴典型国家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从设立专门的证人保护机构、建立证人保护专项基金、适当扩大证人保护的对象范围、完善证人保护的程序与措施四方面着手,完善我国打击有组织犯罪证人保护制度。

关 键 词:有组织犯罪  证人保护制度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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