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调对接化解社会矛盾的方法 |
| |
引用本文: | 胡雨水,王磊.检调对接化解社会矛盾的方法[J].中国检察官,2011(7):42-43. |
| |
作者姓名: | 胡雨水 王磊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344000 |
| |
摘 要: | 近年来,江西省抚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初步构建起"内外联动、无缝对接、注重成效"的大调解格局。自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息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0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62%,其中,积极促成诉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7件,邀请人民调解组织、当事人所在基层组织参与做好申诉人的息诉罢访工作10次,协助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抗诉案件或检察建议案件做好当事人调解工作12件。
|
关 键 词: | 社会矛盾 对接 诉讼当事人 检察机关 人民调解组织 民事行政 申诉案件 2008年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