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案件主办责任制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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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娜.完善案件主办责任制之我见[J].刑警与科技,2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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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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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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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件主办责任制亦称主办民警责任制,是指在公安机关基层执法办案部门选定一部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民警,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并协同其他民警承办本单位依法管辖的刑事、治安案件,同时对所承办案件承担相应执法责任的一种办案制度。设立本制度的宗旨,是在民警中突出强调办案质量和责任问题,将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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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主办民警 责任制 完善 立案公开 办案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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