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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案件主办责任制之我见
引用本文:李娜.完善案件主办责任制之我见[J].刑警与科技,2011(2).
作者姓名:李娜
作者单位:北京人民警察学院;
摘    要:案件主办责任制亦称主办民警责任制,是指在公安机关基层执法办案部门选定一部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民警,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并协同其他民警承办本单位依法管辖的刑事、治安案件,同时对所承办案件承担相应执法责任的一种办案制度。设立本制度的宗旨,是在民警中突出强调办案质量和责任问题,将办案

关 键 词:主办民警  责任制  完善  立案公开  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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