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定位及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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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祥福,周圣洲.试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定位及途径[J].中国检察官,2011(9):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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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祥福 周圣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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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517000 2.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5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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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中央政法委的重要部署,检察机关在贯彻三项重点工作时,对社会矛盾化解和公正廉洁执法的理解和贯彻比较一致,但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认识上存在一定争议,有人认为检察机关属于司法机关,不属于社会管理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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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管理创新 检察机关 廉洁执法 社会矛盾 司法机关 政法委 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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