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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定位及途径
引用本文:刘祥福,周圣洲.试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定位及途径[J].中国检察官,2011(9):21-23.
作者姓名:刘祥福  周圣洲
作者单位:1.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517000
2.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517000
摘    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中央政法委的重要部署,检察机关在贯彻三项重点工作时,对社会矛盾化解和公正廉洁执法的理解和贯彻比较一致,但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认识上存在一定争议,有人认为检察机关属于司法机关,不属于社会管理的主体。

关 键 词:社会管理创新  检察机关  廉洁执法  社会矛盾  司法机关  政法委  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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