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民间的潜规则 |
| |
引用本文: | 廉立.律师与民间的潜规则[J].天津律师,2004(1):44-45. |
| |
作者姓名: | 廉立 |
| |
作者单位: | 《天津律师》特约记者 |
| |
摘 要: | 律师执业是依照律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以事实(证据)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经常发生民间的“潜规则”与以上原则相碰撞的情况,以至有的律师为了迎合当事人的需要,其中包含为了律师个人的利益,抛弃了律师的执业规则,而使用民间的“潜规
|
关 键 词: | 律师执业资格 职业道德 当事人权利 律师素质 法制环境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