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当了解的《劳动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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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连峰.大学生应当了解的《劳动合同法》[J].法庭内外,2008(4):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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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连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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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走出象牙塔的大学生,步入这个纷繁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劳动并获得报酬,同时自己的社会角色也由学生向劳动者身份转变了。在历经找工作的艰辛及费尽心思的选择后,大学生们将与用人单位建立一种自己之前所没有的新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既然是合同,就应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的法律地位应当是平等的。然而,找工作时,大学生们是“我为鱼肉,人为刀俎”,与强势、精明的用人单位相比,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谈判能力,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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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法》 大学生 应当 社会角色 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身份转变 社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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