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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英、法四国人事体制简介
引用本文:
陈奇星.美、日、英、法四国人事体制简介[J].党政论坛,1986(11).
作者姓名:
陈奇星
作者单位:
上海市委党校行政管理学教研室
摘 要:
(一)美国的人事体制美国的文官分为不适用功绩制和适用功绩制两种体系。所谓不适用功绩制文官包括民选人员、如总统、州长等,特种委员会人员、各部部长、根据契约进用的专家。适用功绩制文官包括公开竞争考试录取人员(此为美国文官的主要部分)、非竞争考试录取人员等。凡适用功绩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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