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县级政协的协商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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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厚龙.积极推进县级政协的协商民主[J].江苏政协,2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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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厚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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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金湖县政协 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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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是国家政治制度层面上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机构和主要渠道。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对于推进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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