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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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羽.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J].前线,199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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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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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个时期以来,围绕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概括,就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需要不需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出现一些意见分歧。有一种观点认为,公有制并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只要能促进生产力发展,以什么所有制为主体都没有关系。这是对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问题论述的曲解。邓小平同志在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中,不仅讲到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而且还讲到了社会主义必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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