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检察培训,做尊崇宪法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写在学院师生庆祝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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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桂文.立足检察培训,做尊崇宪法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写在学院师生庆祝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J].中国检察官,2015(1):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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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桂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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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 102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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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以立法形式,正式决定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天,我们迎来了首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对于我们法律人而言,是一个神圣的日子。32年前的今天,现行宪法也就是82宪法正式实施,这一天成为国人尤其是法律人一个值得永久纪念的日子。进人新世纪以后,我国将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几年来开展广泛的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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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宪法 宪法解释 现行宪法 这一天 宪法权威 宪法实施 宪法精神 立法形式 法制宣传日 违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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