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是怎样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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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四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为便于各级党组织执行以上规定,中央组织部对不同类型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作了具体规定,并已报经中央批准实施,主要是: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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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党的基层组织 任期 支部委员会 中央组织部 大中型企业 《党章》 大专院校 科研院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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