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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分工的通知
作者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3]2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精神,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分工如下:一、工作分工1.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开展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粮食生产基地、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老旧池塘标准化改造等项目建设,切实改善生产设施条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委、省畜牧局、省海洋渔业厅等部门负责)

关 键 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辽宁省  政府办公厅  农产品加工  企业所得税  工作分工  海洋渔业  示范基地  支持  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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