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不能忘了『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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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和平.『简』不能忘了『精』[J].党政干部论坛,2003(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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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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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文汇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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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正在开展的精简行政机构之举,对于消除许多年来形成的政府办事部门机构重叠、分权而治的现象,无疑是大有好处的。然而目前,一个关键性问题是,“简”了并不就等于“精”了。我们所说的精简机构,本来就有两层含义:目的之一是撤销因人设事的机构后,无疑能压缩办事程序,减少公文旅行的路途,让该办的事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得到合理解决。二是压缩了行政机构,就要选拔那些有知识有文化,精明强干的人员走上负责岗位,那种优柔寡断,办事拖拉,好耍权术,浑浑噩噩的人,坚决不能用。否则,虽然精简了机构,但倘若人员不予精简,那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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