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罪刑法定和刑罚个别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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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德法,方琳琳.论罪刑法定和刑罚个别化[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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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德法 方琳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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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法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52,河南 郑州 45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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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罪刑法定原则和刑罚个别化原则是现代刑法两大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遵循的是严格规则主义,而刑罚个别化原则则要求司法的自由裁量权,两大原则本质上是相互对立的。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两大原则逐渐走向折衷调和的趋势,主要表现在罪刑法定原则吸收刑罚个别化原则的合理因素,由绝对走向相对,而刑罚个别化原则是在罪刑法定框架内的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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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刑法定 刑罚个别化 折衷调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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