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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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筱竹.浅谈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7(2):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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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筱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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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北京10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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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两种解释,可以归纳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和“你与我”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主张人与自然的外在性,以人为主,自然为客,认为理性认识是达于客体的桥梁。而你与我的关系则是一种内在的关系,并无主客之分。人与自然相互养成,互为目的,人在自然当中存在,自然是人延长的肢体,人同时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与人物我两忘,互相在对方的存在场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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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与自然 主体与客体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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