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人身保险中保险欺诈的法律后果——以新《保险法》第43条为切入点
引用本文:陈源灏.人身保险中保险欺诈的法律后果——以新《保险法》第43条为切入点[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1(3):74-76.
作者姓名:陈源灏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摘    要: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的一种射幸合同,因为保险合同中双方信息不对称,因此极易诱发道德风险。我国最新修订的《保险法》中关于控制投保人与受益人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或将免除保险人的理赔义务,或将剥夺相关受益人的受益权。但是新《保险法》的规定过于笼统,过度地偏袒了保险人的利益,损害了被保险人及其他受益人的利益。

关 键 词:最大诚信原则  道德风险  保险欺诈  受益权丧失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