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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时期地方立法工作
引用本文:常石明.做好新时期地方立法工作[J].人大建设,2012(9):6-6.
作者姓名:常石明
摘    要:2012年7月12日下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程锋主持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座谈,听取代表们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引端、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铁平、选任联工委主任孙培新参加了接待活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邸瑛琪在座谈中说,立法的真正目的在于限权,绝对的权力是必须要限制的,如果出台的法律都是规范老百姓的,那么这种立法就偏离了应有的轨道。他认为,立法要有广泛征求民意的渠道,不能搞部门立法,只要是部门立法就有可能带有部门利益。

关 键 词:地方立法工作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新时期  全国人大代表  部门立法  副主任  政法大学  部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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