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不能替代"审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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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滕修福."会议纪要"不能替代"审议意见"[J].法治与社会,20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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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滕修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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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认为,"会议纪要"是通用的公文种类,而"审议意见"则是特定的法律文书,"会议纪要"不能替代"审议意见".
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之规定,"纪要"被明确为各级党政机关公文的种类,"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而《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六条则直接称之为"会议纪要"作为人大机关公文种类,"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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