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管制和缓刑适用错位之浅析——基于2017年适用缓刑盗窃案件的分析 |
| |
引用本文: | 陈蓉.当前管制和缓刑适用错位之浅析——基于2017年适用缓刑盗窃案件的分析[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7(6):78-87. |
| |
作者姓名: | 陈蓉 |
| |
摘 要: | 目前,在法律规定层面对管制和缓刑一概而论,管制和缓刑需遵守的监督管理规定基本相同,对管制的社区矫正和缓刑的社区矫正之执行内容、方式等未予任何区别,实践层面对管制犯和缓刑犯的社区矫正执行也完全相同.管制刑没有执行保障措施,而缓刑犯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不遵守相关规定的,有严重的后果出现——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由此导致人民法院适用管制刑的积极性低,最终导致管制和缓刑适用错位.因此,应明确管制与缓刑的不同,对管制和缓刑的社区矫正内容进行区别.因管制犯具有较小的人身危险性,而缓刑犯没有人身危险性,故管制的社区矫正应侧重监管、教育,而缓刑的社区矫正则应侧重帮扶.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