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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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朝阳,王文义.朝阳县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J].中国民政,2009(6):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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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朝阳 王文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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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辽宁省民政厅 2. 朝阳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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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辽宁省朝阳县民政局自去年在全县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以来,通过工作实践,政策咨询、信访人数明显下降,全县优抚工作满意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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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联络员制度 优抚对象 朝阳县 政策咨询 优抚工作 民政局 辽宁省 信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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