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外资国民待遇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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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宇.给予外资国民待遇的法律思考[J].阵地与熔炉,2000(6):7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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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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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共北京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北京市10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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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是我国“入世”的基本原则之一。“入世”后,我国在享受世贸组织法赋予的各项权利的同时,也应遵守《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最后文件》的各项协定所规定的义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以下称TRIMs协定)是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一揽子协定的组成部分。该协定禁止各成员方采取不符合1994年关贸总协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和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禁示性规定,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纳入世贸组织的体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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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外资国民待遇 法律思考 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 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TRIMs协定 投资措施 国民待遇原则 “入世” 权利与义务 关贸总协定 1994年 组成部分 世贸组织 组织法 成员方 纳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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