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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作者单位:不详
摘    要: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促进两岸的经贸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协议》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陆与台湾之间《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管理。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合作框架协议  《海关法》  原产地管理  两岸经济  海峡  经贸往来  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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