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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遭受第三人的不法侵害 客运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引用本文:杨淑霞.旅客遭受第三人的不法侵害 客运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J].经济与法,2001(12):30-32.
作者姓名:杨淑霞
摘    要: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生效实施以来,因客运合同引起的各种纠纷案件不断增加,其中旅客在运输过程中因受到第三人的不法侵害而依据《合同法》向客运公司索赔的案件,倍受社会关注,时常见诸各个新闻媒体。这里,作者拟选择日前新闻媒介报导的三个案例,结合我国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对该类纠纷的处理,谈谈自己的不同意见。

关 键 词:不法侵害  《合同法》  第三人  纠纷案件  客运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生效  客运公司  旅客  中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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