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构建中“以人为本”思想的法理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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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新云,王元元.和谐社会构建中“以人为本”思想的法理解读[J].青年论坛,2010(4):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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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新云 王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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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091 [2]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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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以人为本”的法哲学思想主要体现在该法应以普遍的人性为本、以自由为本、以权利为本、以个体为本。法治的道德起点和最终归宿就是人本身,因此法治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制度,法治的历史便是人类对自己本身认识的历史,是追求人类自我解放和人的价值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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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人为本” 马克思主义 法的价值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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